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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机械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浏览:138    
核心提示: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机械租赁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01-16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T-JL-2023090一、招标条件本招
 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机械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JL-20230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机械租赁服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吉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土石方-机械租赁服务。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2.35万吨规模的东丰县粮食储备库。规划总用地面积9195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55.95平方米,共建设16栋建筑物及购置254台(套)设备。

2.3 招标最高限价: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设备加油,设备维修等。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大兴镇集锡线与兴苇街交汇南600米处。

2.7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时限要求组织施工,完成进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机械设备,用于服务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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